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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訊組 - 最新公告 | 2015-12-15 | 點閱數: 508

檢送「嘉義縣大林鎮公所永瑞清寒優良學生獎學金辦法」及「申請書」各乙份,請同仁推薦,請於 12/23 前將申請青。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大林鎮公所永瑞清寒優良學生獎學金辦法」辦理。
二、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 104 年 12 月 25 日止。
三、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國小學生組 50 名(不含國小一年級生),每名獎學金新台幣貳仟元整;國中學生組 40 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貳仟伍佰元整。
四、一般清寒優良學生由學校推薦,申請書件應由原學校 104 年 12 月 25 日前彙送本所核辦,逾期送達或申請文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五、身心障礙、單親家庭及低收入戶家庭學生得於期限內由學校統一推薦或自行申請。
六、單親家庭需檢附戶籍謄本,一般清寒優良學生,請推薦學校在「審核意見」欄述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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