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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琍芬 - 最新公告 | 2009-07-24 | 點閱數: 762

一、為透過攝影活動培養師生和諧關係、體現學生心目中之教師形象,嘉義縣政府社教科規劃於本年度教師節表揚大會會場展覽得獎作品,爰舉辦旨揭活動。
二、競賽相關訊息如次:
(一)參加對象:本縣國小中年級、高年級及國中共三組。
(二)攝影題材:以「我心目中的老師」等相關活動為主呈現。
(三)交件期限:自 98 年 9 月 7 日至 98 年 9 月 10 日止。
(四)相關作品規格、報名方式、比賽獎勵、作品處理等方式,詳如實施計畫。
三、檢附本縣 98 年度「我心目中的老師」攝影比賽活動實施計畫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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