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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來賓 - 最新公告 | 2015-09-15 | 點閱數: 506

1.補助項目:午餐費限高中學生申請;教科書費及代收代辦費補助經導師認定係以家境清寒學生,低收及中低收
入戶學生請協助向教育部補助計畫提出申請;倘申請輔導費用請註明輔導費上課時段。

2.請各校先行檢視所申請補助項目於本年度是否已接受政府或其他相關公益團體相同項目補助,該項目不得重複申請
補助,經查重複者須繳回補助款。

3.請老師針對學生需求提出申請

4.有疑問請洽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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