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申請辦法如下:
(一)申請期間:104年 9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止。
(二)補助對象:公立國中、國小無力負擔學費之學生
(三)每所學校補助名額 5名。
若為災區、偏遠地區或其他特殊情況,請回報總會處理。
(四)每位申請學費補助者,請勿塗改並檢附以下資料:
1.註冊費補助清冊(附表 1)
2.資助無力繳註冊費學生推薦表(附表 2)
3.本協會附上之收據、請監護人親自簽名、蓋章。
(附表 2)
4.註冊費三聯單需正本,作為費用支出憑證。註冊費三
聯單,若由學校代收或代辦,請務必加蓋學校代收或代辦
的單位章。
(五)申請資料郵寄後請來電確認告之承辦人員廖麗琴師姐堂
聯絡電話: 0912-989-937或嘉義生命講堂( 05) 216-6700
若有疑問請洽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