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標章設計」徵選比賽
徵圖簡章
壹、 活動宗旨
臺灣的濕地種類豐富有沙洲、潟湖、沼澤和海埔地等海岸濕地及內陸濕地等多樣性類型,具有穩定糧食生產、供給乾淨水源,兼具文化、歷史、科學、遊憩等多面向使用價值,在整體國土生態系統上具有重要的意義與地位。
為保護復育我國濕地環境,落實「濕地保育法」及推廣濕地生物多樣性及濕地明智利用觀念,本徵選比賽活動廣邀社會各界參與濕地標章識別系統設計,設計成果將作為後續濕地生產、永續旅遊、觀光休閒、教育推廣等濕地友善產業及事業之認證,以及政府推動濕地保育識別形象使用,達到濕地保育的目的。
貳、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受託單位:取絕設計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中華平面設計協會
參、 活動時間及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03年3月14日(五)下午五點整(以網頁系統時間為準)止,一律採線上報名及繳件(請至本活動網頁 http://www.wetland.tw )。入圍者須提供作品原始檔案光碟乙式三份予本活動受託單位。
肆、 參賽資格、件數及費用
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生及有興趣之社會人士共同參與,可同時參賽多件作品,惟每件參賽作品皆須各別進行報名程序;另團體參賽者,須指定代表人及填妥參賽者名單報名之。本活動無需繳交任何費用即可參賽。
伍、 設計要點:
一、 應表達濕地意像及下列之一內涵:
(一)明智利用精神(生態、生活、生產均衡):
濕地與人類的經濟生產、日常生活與社會文化關係密切,例如濕地提供農漁生產、旅遊及休憩活動、環境教育、宗教文化等功能。
(二)濕地保育國際精神與國內之連結:
國際社會自西元 1971 年於伊朗拉姆薩簽署國際濕地公約( Ramsar Convention ),透過國際合作進而保育與合理利用濕地。我國亦延續其精神推動國內濕地保育制度及行動。
(三)政府、學術、非政府組織與社區的合作精神:
濕地保育必須橫跨各部門及知識領域共同攜手合作,方能健全管理體制,產生整合性行動作為。
二、 濕地標章應簡潔有力,富有創意且應用延伸性廣,以利日後推廣濕地保育及推廣環境教育為目標。
三、 濕地標章設計標準字體為「重要濕地」及「Wetland of Importance」,並須考慮便於放大、縮小,且適用於海報、手冊、折頁、工作證、網頁等相關用途及各項活動之宣傳。
陸、 繳件規定及作品規格
一、 全彩濕地標章(含中、英文字體)不可超過三色。
二、 請依作品規範(如下圖,並請至本活動網頁 www.wetland.tw自行下載)規定執行,並標註 CMYK 與 RGB 標準色樣,繳件內容說明如下:
(一) 全彩濕地標章設計;
(二) 單色濕地標章設計;
(三) 黑白/專用色系濕地標章設計;
(四) 中、英文標準字體;
(五) 應用物模擬圖;
(六) 濕地標章設計設計理念;
(七) 色彩配置說明 300 字以內。
三、 作品上傳僅接受 jpg.格式及檔案容量 2MB 以下之圖檔。
圖:作品規範
柒、 活動時程及評選
一、 評選團及評分標準:將邀請臺灣中華平面設計協會資深會員擔任本活動評選委員,以專業觀點評選之,評分標準說明入下:
(一) 主題意象契合性 40%;
(二) 創意與整體造型 30%;
(三) 色彩配置規劃 20%;
(四) 機能應用性 10%。
二、 初選:由評選團評分(評分佔比 100%),由參賽件數擇五件入圍複選。預計103年3月20日(四)公告於「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 http://wetland-tw.tcd.gov.tw )」網站之最新消息及本活動網頁( http://www.wetland.tw )。
三、 網路票選:於103年3月20日(四)至3月30日止(日)結束前(以網頁系統時間為準)進行網路票選(本活動網頁 http://www.wetland.tw ),每人每日投票乙次,不限資格,如經查使用不正當手段進行灌票行為將不列入票數計算。
四、 複選:分別由評選團評分(評分佔比 70%)及網路票選(評分佔比 30%),選優勝 1 名及佳作 2 名。預計103年4月15日(二)公告於「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 http://wetland-tw.tcd.gov.tw )」網站之最新消息及本活動網頁( http://www.wetland.tw )。
五、 頒獎:另行通知。
捌、 獎項與獎金
一、 優選: 1 名,新臺幣 5 萬元整(含稅)及獎狀乙紙;
二、 佳作: 2 名,各得新臺幣 6,000 元整(含稅)及獎狀乙紙;
三、 入圍: 2 名,各得新臺幣 1,500 元整(含稅)及獎狀乙紙。
玖、 注意事項
一、 若報名者不同意依據主辦單位要求提供完整之個人資料,則無法參加本活動。所有參加者保證提出之驗證資料為正確,如有假造,冒用、盜用第三人之資料或詐欺之情事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 參賽作品限未曾獲得國內、外何設計類型競賽獎項之作品,並嚴禁抄襲仿冒、摘錄或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有其他違法之情事,違者經評定後除取消得獎資格、追繳獎金及獎狀外,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及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三、 入圍作品著作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初選公告後,入圍者需填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詳附件)。主辦單位擁有授予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作品使用修改、刊登廣告、編制成光碟、印製海報或製作成商品、網路應用及廠商生產應用等之相關權利,不另致稿酬。
四、 本活動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侵害他人隱私權、不雅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
五、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獎金獎品總價值高於新臺幣 2,000 元整者,須預先扣繳百分之 10 所得稅,得獎人應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辦理領獎作業。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放棄領取獎金之權利。
六、 個人資料保護與隱私權政策以最新法律條文為準。
七、 若有不符或違反本簡章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八、 參加者需詳閱且明白定同意接受本活動簡章之規範。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及不可抗拒之事情,主辦單位擁有解釋及裁定權。
九、 主辦單位將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中止此活動權利;如有更動或未載明之事項,主辦單位另行於「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 http://wetland-tw.tcd.gov.tw )」網站之最新消息及本活動網頁( http://www.wetland.tw )公告,不另行通知。
壹拾、 活動網址及聯絡方式
一、「『濕地標章設計』徵選比賽」活動網頁: http://www.wetland.tw
二、「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網站:http://wetland-tw.tcd.gov.tw
三、聯絡方式:濕地標章徵圖小組wetland@jdg.com.tw;電話:( 02 ) 23114498 分機 101
附件一:報名表(本表供參考使用,報名方式以本活動網頁為主)
「濕地標章設計」徵選比賽 報名表及參賽同意聲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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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報名 |
團體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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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小姐/先生
身分證字號: 電子郵件: 連絡電話: 通訊地址: 出生年月日: 服務單位:(就職公司/就讀學校) |
代表人姓名: 小姐/先生 共同參賽者姓名: 代表人身分證字號: 代表人電子郵件: 代表人連絡電話: 代表人通訊地址: 代表人出生年月日: 代表人服務單位:(就職公司/就讀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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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同意聲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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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參賽資格 本人/代表人確實具有中華民國之國籍,並且保證所填之報名資料均為屬實,如經查證有造假、冒用第三人之資料或詐欺之情事時,將無條件接受主辦單位取消參賽資格之處分,並自行負擔所產生之法律責任。 二、 注意事項 (一) 若報名者不同意依據主辦單位要求提供完整之個人資料,則無法參加本活動。所有參加者保證提出之驗證資料為正確,如有假造,冒用、盜用第三人之資料或詐欺之情事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 參賽作品限未曾獲得國內、外何設計類型競賽獎項之作品,並嚴禁抄襲仿冒、摘錄或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有其他違法之情事,違者經評定後除取消得獎資格、追繳獎金及獎狀外,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及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三) 入圍作品著作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初選公告後,入圍者需填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詳附件)。主辦單位擁有授予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作品使用修改、刊登廣告、編制成光碟、印製海報或製作成商品、網路應用及廠商生產應用等之相關權利,不另致稿酬。 (四) 本活動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侵害他人隱私權、不雅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 (五)
(六) 個人資料保護與隱私權政策以最新法律條文為準。 (七) 若有不符或違反本簡章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八) 參加者需詳閱且明白定同意接受本活動簡章之規範。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及不可抗拒之事情,主辦單位擁有解釋及裁定權。 (九) 主辦單位將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中止此活動權利;如有更動或未載明之事項,主辦單位另行於「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 http://wetland-tw.tcd.gov.tw )」網站之最新消息及本活動網頁( http://www.wetland.tw )公告,不另行通知。 三、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條款 (一) 蒐集個人資料目的:辦理「『濕地標章設計』徵選比賽」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包括 022/行銷(含直銷至個人); 056/商業與技術資訊理; 060/統計調查與分析; 062/著作權行政; 065/資訊與資料庫管理; 071/傳播行政與管理; 078/輔助性與後勤支援; 097/其他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所定業務之需要。 (二) 個人資料之類別:本人/代表人的姓名( C001/辨識個人者)、身分證字號(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電子郵件地址( C001/辨識個人者)、聯絡電話( C001/辨識個人者)、地址( C001/辨識個人者)、出生年月日( C011/個人描述),作為得獎結果及相關事項之通知。 (三)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之期間、地區、方式及範圍: 1 、 期間:本活動進行期間。 2 、 地區:本活動僅本國範圍(臺、澎、金、馬)。 3 、 方式:符合個人資料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利用方式之蒐集、處理與利用(例如:使用電子郵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等)。 4 、 範圍:與本活動相關之通信聯絡、資料管理、統計分析、帳戶處理。 □ 本人/代表人已詳閱且明白並同意接受本活動規程、上述注意事項及其他相關法律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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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入圍者填寫)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____________為作品之著作權人,同意將參加「濕地標章設計」徵選比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讓與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及政府組織再造後業務權責機關(以下簡稱被讓與人)所有,並同意被讓與人重製作為包括但不限於銷售、販賣及再授權各項營利或非營利目的之使用用途。若有訴訟情事,將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立書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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