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和國小 - 最新公告 | 2019-03-28 | 點閱數: 1106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8 年 3 月 14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80333757 號函辦理。

二、紙本彩色版「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請各校統計所需份數後,於 108 年 4 月 8 日起至 108 年 5 月 7 日止之上班時間內至本府教育處領取(國中小教師請向教發科領取,幼兒園教師請向特幼科領取)。

三、本縣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之時間地點:

(一)國小暨幼兒園教師: 108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3 時假本府 402 會議室辦理,並請大同國小遴派 2 人核予公差協助電腦操作登打及申請資料收件彙整等事宜。

四、教師縣外介聘未調動成功者,得再申請縣內介聘;已縣外介聘調動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縣內介聘。

:::

認識三和 卓越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