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詳閱附檔研揚有愛-學童成長助學金-申請辦法
學校向基金會申請截止期限為 98.12.25 :本校名額有 10 名。敬請欲提出申請之級任老師下載附件 ( 表三 1 )於98 年12 月 18 日前填寫表三 1、 表三 2、表三 3提交教務處。【12/21 將會同訓導處、總務處審查 】
內容簡介:補助對象為嘉義縣參與2009 年研揚藝術光點之十所國小家境清寒、積極向上之學生(單親、新移民、隔代教養、原住民、低中收入戶)。每名學童每期補助6,000 元,協助其繳納學雜費、營養午餐費、制服費、校外教學、學校課輔費或學校預先代墊款項等。
一、學校需準備下列文件:
◎ 學校帳戶資料(表一)◎ 學生推薦名冊暨在學清寒證明(表二)(不需另附清寒證明)
二、申請學生需準備下列文件:(每人一份,請按順序裝訂)
◎ 申請書(表三1 、表三 2 、表三 3 )(含照片一張)填寫
◎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初次申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