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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琍芬 - 最新公告 | 2014-08-07 | 點閱數: 524

一、依據:
教育部 102 年 3 月 13 日修正「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二、報名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或幼兒園合格教師、幼兒園教保員、助理
      教保員。
2.曾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或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
      人員聘任辦法聘任之教師。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畢業者,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社政或勞工相關機關自行
      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3.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4.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者。但不包括保母人員。
5.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社政或勞
      工相關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
    練課程結訓。
偏鄉、離島、原住民族或特殊地區遴聘前項資格人員有困難時,得報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酌減前項第二款或第五款人員之專業課程訓
練時數。
本服務針對需要個案輔導之兒童,應視需要聘請全職或兼職社會福利工作
或輔導專業人員為之;針對身心障礙兒童,應視需要聘請全職或兼職特教
教師或專業人員為之。

三、授課科目與名額:課業指導、舞蹈、英語、美勞、音樂教師各一名
(課業指導-每週 16 節,舞蹈、英語、美勞、音樂-每週上課 1 次,每次 4 節 )
四、授課時間:
103 學年度(103 年 9 月至 104 年 1 月、 104 年 2 月至 104 年 6 月)
每週一、三、四、五下午 12:40~15:55(一、二年級各 1 班,每日 4 節)

五、鐘點費:每節 260 元。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到 103 年 8 月 19 日下午 4 時止。
七、報名方式:填妥附件一,寄送學校電子信箱shes@mail.cyc.edu.tw
※歡迎攜帶履歷資料面洽(地址:嘉義縣大林鎮中興路二段 937 號)或來電洽詢 05-2952145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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